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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大家是否有注意到受虐兒童越來越多
每一位受虐兒童被送到醫院的時候大家都才知道事情的嚴重---
大家這時候才會開始怪社會-怪社工---
為什麼大家都沒有注意到後面的故事ㄋ---

我姐姐有兩個非常可愛的小朋友--
今年妹妹就要讀小一--
一直以來我都把他們當成是自己的小孩來看待---
雖然他們有時真的好皮會被姐姐小小的修理一下--
但我覺得小朋友可以適當的處罰--
但是我發覺有些媽媽打小孩好像在打愁人一樣---
真的有必要這樣嘛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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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蘋果日報~

案發生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,隔天就是傅俊祥的三歲生日,他當天上午休克送到楊梅鎮怡仁醫院急救,醫護人員發現他身上有多處刺青和傷痕,甚至下體都被刺上大象圖案,於是緊急通報桃園縣社會局和警方趕往處理。
警方隨後找到負責照顧男童的拖吊車司機張志任,才得知男童是私生子,父親不詳,母親傅美桂和男友彭春淵去年七月和九月,先後因毒品案入監服刑,事前彭春淵拜託張志任代為照顧男童,兩人入監後,男童就由外公轉交給張志任。
男童交給張志任後不久,喜歡刺青的張志任竟買了刺青機,把受託的男童當試驗品般,在其身上任意刺圖案,男童若有不從或被刺得疼痛哭鬧,張就下重手毆打,如此持續一個多月,加上三餐飲食不正常,男童在短短兩個月內就全身多處瘀傷、營養不良瘦得剩皮包骨。
案發前一晚,張志任又在男童身上刺青,男童疼痛難耐大聲哭鬧,張竟連續毆打他的頭部,男童當時已嘔吐不止,隔天上午出現休克現象;張志任見情況不對才趕忙將男童送楊梅怡仁醫院急救,晚間再轉送長庚醫院插管救治。
警方通知男童母親傅美桂,她獲准戒護探視孩子最後一面,才簽下同意書放棄急救拔管,男童就在他三歲生日前夕結束短暫的生命。警方隨後逮捕張志任偵辦。
據醫院檢視,男童身上有多處瘀傷,有些地方還有菸頭灼傷,並有脫肛情形,更令人不忍的是,孩子的右肩膀、上臂、右胸部,兩個乳頭處和肚臍、下體都被刺青,有些還被凌虐般刺上粗糙的太陽和大象頭圖案。

法醫:惡男將童當玩物
從警方偵訊到法院審理時,張志任對在男童身上刺青的行為,都一副蠻不再乎的態度說:「只是為了好玩。」張志任並供稱他對男童刺青是看書、買紋眉筆,無師自通學來的。他還指著自己手臂上的飛羽圖案說:「刺青不會痛啦!我自己刺的,十分鐘就弄好了。」
相驗男童的法醫孫孝賢表示,男童除了身上的刺青和傷痕外,張志任還幫孩子穿耳洞、塗指甲油,頭髮一側剃上電光符號,根本把男童當玩物。男童左鎖骨還曾斷裂沒就醫,致傷口在沒有固定下癒合得歪七扭八;尤其被刺青時,長期處於心理緊張狀態,免疫力降低,加上營養不良,終造成不幸。
傅俊祥案爆發後,桃園縣政府因此要求警員全面清查轄區內高風險家庭,防止再有類似虐童案發生。社會局長許育寧表示,這一年來社會局也想辦法對這些高風險家庭尋找社會團體資源協助。

睜眼控暴行
被刺青凌虐的男童傅俊祥,當天送醫院插管搶救。資料照片

肩胸刺龍魚
才三歲的男童右肩、膀子到胸口都被張志任刺上龍魚刺青。資料照片

臀腿均脫皮
男童的臀部和大腿被凌虐得有大面積脫皮情形,慘不忍睹。資料照片

下體刺象頭
男童的下體也被刺上大象頭圖案。
資料照片

肚臍刺太陽
男童的肚臍遭刺上太陽圖案,被告完全不顧孩子死活。資料照片

童被刺青凌虐事件簿
2005/09/16
男童母親傅美桂和同居人彭春淵因毒品案入獄,男童先交外公再轉交彭的友人張志任照顧。
2005/10起
張志任開始凌虐男童並在他身上刺青。
2005/11/25
男童被刺青痛得哭鬧,張連續毆打男童頭部致嘔吐不止。
2005/11/26
男童滿身瘀傷昏迷送醫搶救,母親獲准到醫院探視,並同意拔管,男童死亡;張志任被移送。
2006/12/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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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睿誠、林群浩台中報導】才邁入二○○七年,國內已發生五起虐童案,甚至造成一死悲劇。一名母親四年前將新生男孩交嬸嬸照顧,去年底遭嬸嬸勒索四十萬保母費,並揚言「不給錢就照三頓打」;母親上月中向社會局求助,但社工員未積極介入,致男童前天遭嬸婆用球棒、椅子打死。由於男童頸有勒痕,其嬸婆養五條狗,警方懷疑男童被當狗養、狗繩拴頸虐待,昨將嬸婆依殺人罪嫌移送。

 

稚子何辜


離譜的是台中縣社會局前天才發現,男童兩年前就已被醫院通報疑受虐。針對社會局未持續追蹤,社工員前晚更回報男童是噎死,縣議員李天生痛心地說:「無能的社會局官員也是兇手,應下台。」縣議員陳本添也痛批:「社會局根本廢了!」


縣長黃仲生昨下令徹查,強調社會局如有疏失,他本人會向家屬致歉外,相關官員也會嚴懲。社會局長王秀燕已自請處分,並表示若調查有疏失,該名約聘的社工員會扣考績獎金或減薪處分。但屏東美和技術學院社會工作系主任陳宇嘉痛批,第一線社工員草率結案,又牽涉上層主管未落實督導,釀成悲劇,恐怕不是官員道歉能解決。


前天下午四時許,太平消防分隊獲報將男童黎倫池送往國軍台中總醫院急救,仍告不治。院方發現男童額頭、眼角、臉頰有多處撕裂傷,頸部有勒痕;背部、右肩和左小腿、左腳掌有大片瘀傷,本周三解剖釐清死因。

 

不給錢就照三頓打」


警方調查,兇嫌是男童嬸婆陳金年(二十六歲),她坦承前天因男童不吃飯,用球棒、掃把、空酒瓶毆打男童,並將椅子丟向他。至於男童頸部勒痕,她辯稱「抓住男童衣領拖行至客廳,打電話求援造成。」但警方懷疑陳金年把男童當成狗,以狗繩勒頸施虐,已將狗繩帶回進行DNADeoxyribo Nucleic Acid 去氧核醣核酸)化驗。


鑑識人員前晚進入男童居住的太平市東平路大樓,屋內傳出陣陣惡臭,裡面養了五條狗,大小便無人清理,環境髒亂不堪。警員形容:「一家人就像生活在垃圾堆中。」娃娃床上有不明血跡,現場也發現空酒瓶、球棒。


警方調查,男童生母黎馥甄(二十二歲,苗栗人)四年前非婚生子,因賣盜版光碟遭裁定感化,將男童託叔嬸照顧,前年離開感化院後向叔嬸要回孩子。


育有一子的陳金年說,兩個小孩可一起帶,黎母每月遂支付五千到一萬五千元不等的保母費。去年十月間,陳金年開口要四十萬元保母費,黎母因無力支付,多次遭打電話恐嚇,還放話「不給錢就照三頓打」。黎母說:「因不知嬸嬸住處著急打電話一一三求助,但社工單位說要有地址才受理,且要我們自己蒐證,才能通報警方,我們就偷錄下嬸嬸的勒索電話。」結果孩子都死了。


去年一月及十一月,社會局社工員均有到男童家中訪視,因男童與嬸婆相處親暱,認定是正常家庭。中縣社會局表示,上月二十六日接獲男童疑遭虐通報,隔天即聯繫男童嬸婆要求訪視,但對方以在「中壢玩,回去後會主動找你們」,即無下文。

 

社工竟通報男童噎死


更離譜的是社工員前晚回報男童是噎死,經《蘋果》記者昨告知後,社會局才發現可能遭凌虐致死,社工課長張淑真澄清:「消息是醫院告訴社工員的,加上社工員在派出所內聽嬸婆口述指男童吃東西噎到而有誤差。」


陳金年昨依殺人罪移送,其夫黎煥發(五十歲)卻神色自若與警員、記者聊天;外公則面無表情,警員見狀搖頭說:「真是苦命的孩子啊!」

 

社會局長:我們錯了

亡羊補牢


台中縣社會局長王秀燕昨坦承「我們確實錯了」,並緊急開會決定,日後任何虐兒通報案均須在接案三天內,由社工親自到府訪視,且不能以過去很好、現在應該也沒問題的心態看待,以免悲劇重演。


王秀燕說,本案社工具社工員資格服務約三、四年,是約僱人員,工作賣力。她解釋:「每個社工輔導固定個案多達近二十件,再加上新增個案,很難面面俱到,且黎姓男童未列管高風險家庭,依規定僅需偶爾探訪,一味苛責社工員,實是無法承受的重。」

「社工員專業不足」


兒福聯盟台中區主任林武雄批評:「此案處理過程出現明顯瑕疵。」內政部兒童局長黃碧霞也認為,「可能是社工員判斷力不夠、專業度不足造成。」


林武雄說,家長通常不會讓社工掀開孩子衣服查看,但有經驗的社工應技巧性地了解,例如看孩子眼神是否畏懼,藉口稱孩子衣服或身體髒了要換衣服等,光看孩子抱住大人大腿,就認定依附關係沒問題,實在草率。


台中市一名林姓社工昨透過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表示,他們接獲一一三通報後,若案件正在發生須立刻會同警方處理;若是已發生,也須依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》在二十四小時內訪視,由於每個社工都有二、三十件案,他形容「每個社工壓力很大」。記者曾雪蒨、林群浩

兒童受虐報案注意事項
明確告知受虐者與施虐者姓名、電話、住址與時間。
通報者留下聯絡電話,方便持續追查並回覆。
對虐童過程敘述清楚,例如聽到哭聲、看到打孩子、身上有傷等事實。
報案後打第二通電話,確認社工已前往訪查。
受虐童送醫後,要保留醫師診斷、受虐照片等證明。
發現施虐者向社工謊稱無虐童,親友應向社工反應。
抱持「多雞婆一下可救一個孩子」心態,勇於報案。
如果打113專線無法處理,可向轄區警局報案。
資料來源:兒福聯盟台中區主任林武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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